投标须知
一、招标依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别在以下四个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
河北科学技术厅网(www.hebstd.gov.cn)
河北科技信息网(www.heinfo.gov.cn)
河北网上技术市场(www.hebtm.com)
三、投标过程与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
发布招标公告工作已于2008年4月30日完成。
2、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5月4日至6月5日(公休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省科技厅516室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招标项目资料工本费300元整
3、投标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登记:标书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1份红章)、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1份红章)、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投标书(10份红章)、招标书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10份复印件)。
(3)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所属(县、区)投标单位的推荐审查工作,各扩权(市)县科技局负责本县(市)投标单位的推荐审查工作,一个县域不能同时投科技厅本年度本次其它招标项目。
(4)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市科技局或扩权县(市)科技局科研计划管理专用章,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密封后送至指定地址。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或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的投标文件;主投标单位同时投科技厅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项目;主要承担人员同时投科技厅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项目,
均不予受理并视为无效。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6月5日16:00。投标材料一经投入标箱,视为最终投标内容,不得再取回修改。
(7)接受投标期间有不明事项可随时电话咨询(公休日除外)。
四、开标
2008年6月6日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或不全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主投标单位是否同时投科技厅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项目;主要承担人员是否同时投科技厅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项目。
招标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形式审查意见,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电话告知投标单位,并将《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寄至投标单位。
六、评标
由河北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各项目的评标标准对招标项目进行评标,参加答辩的项目,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标工作于 6月完成。评标项目专家组将按照评标标准,根据投标人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排序,并作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七、定标
招标人依据专家评标报告及现场考察结果确定中标人,公证机构公证后,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河北科技信息网、河北网上技术市场发布中标公告。
八、联系方式
1、招标项目管理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 王新
联系电话: 0311-85889145
2、标书发售代理机构: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 系 人:郝占高、袁达
联系电话:0311-8581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