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08年科技项目“区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
工程专项”招标公告
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平竞争,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科技厅决定对“区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总资助经费/拟选中标单位数)
(一)区域特色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示范(250万元/10家)
(二)区域特色产业基地评价系统(50万元/1家)
二、投标人条件和要求
(一)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完成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二)投标人应资信良好,能够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研究力量,且以往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区域特色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优先支持企业、生产力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投标;投标合作单位要预先签定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及分工。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省科技厅认定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河北省xxx特色产业基地”内、在2006年和2007年本课题招标中未中标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或龙头骨干企业;
2、省科技厅认定的第三批 “河北省xxx特色产业基地”内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或龙头骨干企业。
(四)“区域特色产业基地评价系统”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所属(市、区)投标单位的推荐审查工作,各扩权(市)县科技局负责本县(市)投标单位的推荐审查工作,一个县域不能同时投科技厅本年度本次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招标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5月4日至6月5日(公休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省科技厅516室。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招标项目资料工本费300元整。
四、接受投标单位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5日16:00,超过截止日的投标恕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招标项目管理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 王新
联系电话: 0311-85889145
(二)标书发售代理机构: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省科技厅516室)
联 系 人:郝占高、袁达
联系电话:0311-85819748
附:投标须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