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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网上技术市场会员章程

2005年4月26日

  第一条 河北网上技术市场实行会员制。为维护网上技术市场秩序,规范会员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网上技术市场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和市场化机制,为产学研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联合攻关搭建创新平台和交流交易平台,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条 凡可独立承担四技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有关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自然人,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会员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河北网上技术市场会员,不受地域和隶属关系的限制,所有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会员实行在线注册,凡欲入会的团体和个人,在自愿接受河北网上技术市场会员章程的前提下,须在网上填写会员注册信息表,提交后即可成为网上技术市场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浏览和查询网上技术市场提供的各类信息;
  (二)随时在本网站平台上发布经审查确认的技术、人才供需和技术中介服务等信息;
  (三)通过音频、视频、图片等形式展示科技成果,参加市场组织的展会和专题研讨等活动;
  (四)在浏览和查询信息时可以随时进行收发电子邮件、发布反馈信息;
  (五)可以在本平台参加技术难题的招投标活动,发布科技项目招标公告,公布科技项目中标公告。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市场的监管;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删除或归档过时、无效信息。
  (二)及时向市场网管部门提供签约和成交信息,反馈市场服务效果,按网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的统计信息。
  第七条 法律责任:
  保证不发布反动、淫秽、虚假的恶意信息和言论,否则将取消其会员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章程自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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